2010年3月5日,菲律宾总统阿罗约签署了《共和国第10021法案》,批准按照国际税务标准与税务条约伙伴交换税务资料。该法案的通过实现了菲律宾去年对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所做的承诺,按照国际标准交换税务资料。 《共和国第10021法案》也将允许索取资料的外国税务当局在总统命令下,及根据法律实施后制定有关「必要性」和「相关性」的规章制度,研究纳税人之所得税申报表。 若税务人员把从银行获取的资料非法泄露予要求资料的有关国的税务局以外之人士,将受法律处罚。 菲律宾政府希望通过该法案促进建设税务政策以营造良好的国际贸易及投资环境。 然而,菲律宾国内严格的「银行保密法」致使履行此国际机构制定的「资料交换协议」困难重重。 早在去年,菲律宾已被列入没有履行「国际商定的税务标准」(IATS)的司法管辖区黑名单。但于2009年4月2日,菲律宾、乌拉圭、马来西亚和哥斯达黎加等国家因通过承诺遵守IATS,而得以从名单中移除,同时亦避免受到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