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公司条例(修订附表8)令》今日刊宪,该命令旨在取消现时根据《公司条例》向有股本的香港公司征收的股本注册费,待完成所需立法程序后,该命令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取消股本注册费有助鼓励投资者注册香港公司,进行集资活动和扩展业务,藉此加强香港作为企业注册地的吸引力,并提升香港作为国际商贸中心的竞争力。
有关的修订适用于在今年6月1日或之后就成立公司、增加名义股本,或以溢价发行股份而向公司注册处递交相关文件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