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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曼群岛《2013年公司法》-候补董事

作者:Paul 来源:未知 日期:2013-7-3 8:43:43 人气: 标签:

开曼群岛《2013年公司(修订)(第2号)法》-候补董事

开曼群岛《公司法》要求所有开曼群公司备存名册于其注册办事处,名册内须载列董事、候补董事及高级职员的姓名及地址,并须于公司注册成立的90天*内把该名册副本送交公司注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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