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的文件拿到中国来使用,必须办理中国驻菲律宾使馆认证,方可在中国有效使用。
1、菲律宾出具并将送往中国使用的各种文书,如出生证、死亡证、授权委托书、宣誓书等,均需办理菲律宾总统府和外交部的认证,并经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认证后方可在中国使用。
2、认证程序
(1)出生证、结婚证、健康证明、死亡证等官方文件需经菲律宾外交部认证后,再由中国大使馆认证。(2)委托书、宣誓书等由菲律宾公证员出具的个人文件,须经菲律宾地方法院、外交部认证后,再由中国大使馆认证。
3、申办要求:
(1)填写1张认证申请表;(2)菲律宾外交部认证文件的正本及影印件;(3)申请人的护照正本及影印件;在菲注册的公司申请认证,应提供公司注册文件影印件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护照影印件;(4)领事官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办理时间和费用
认证的正常办理时间为20个工作日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