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的文件拿到非海牙公约组织成员国使用,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香港国际公证律师对文件进行公证;2.香港高院加签;3.香港使领馆认证。
经过以上三步之后,文件拿到国外方可正常使用,但是如果文件使用国在香港没有使领馆,则必须再经过以下两个步骤:
4.将香港高院加签的文件送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5.最后要送到北京的该国大使馆做使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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