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与世界上 89 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相互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其中含中央政府与 香港特区、 澳门特区签署的协定)。 生效协定82个,与香港、澳门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一)已经生效的82个协定是(依签字顺序): 日本,美国,法国,英国,比利时,德国,马来西亚,挪威,丹麦,新加坡,芬兰,加拿大,瑞典,新西兰,泰国,意大利,荷兰,捷克斯洛伐克,波兰,澳大利亚,保加利亚,巴基斯坦,科威特,瑞士,塞浦路斯,西班牙,罗马尼亚,奥地利,巴西,蒙古,匈牙利,马耳他,阿联酋,卢森堡,韩国,俄罗斯,巴新,印度,毛里求斯,克罗地亚,白俄罗斯,斯洛文尼亚,以色列,越南,土耳其,乌克兰,亚美尼亚,牙买加,冰岛,立陶宛,拉脱维亚,乌兹别克,孟加拉,南斯拉夫,苏丹,马其顿,埃及,葡萄牙,爱沙尼亚,老挝,塞舌尔,菲律宾,爱尔兰,南非,巴巴多斯,摩尔多瓦,古巴,委内瑞拉,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阿曼,突尼斯,伊朗,巴林,吉尔吉斯,摩洛哥,斯里兰卡,特里尼达和多巴哥,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格鲁吉亚,墨西哥。 香港、澳门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安排均已经生效。 (二)已经正式签署但尚未生效的7个协定是(依签字顺序): 卡塔尔国,尼泊尔,尼日利亚,希腊,文莱,沙特阿拉伯,阿尔及利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