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代表处注册新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已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条例所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是指外国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与该外国企
类别:法律条文 标签: 作者:Paul 日期:2011-03-09 16.33.11 点击:347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