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外交部对公证员出具的公证文书做加签Apostille的内容如下: 1.国家: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此为公开文书。 2.签署人: 4.加盖印章/公章:上述公证处 5.于伦敦: 6.日期: 7.尊敬的外交和联邦事务部秘书长 8.编号: 9.公章:外交和联邦事务部 伦敦 10.签名: 如果本文件在非1961年10月5日《海牙公约》成员国的国家使用,应呈于代表该国的使馆或领事馆。旁注或法律证明仅用于确认文件上的签名、印章或公章是真实的,不表示文书内容正确或外交和联邦事务部认可上述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