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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有和香港当地公司有款项往来,是不是就要在香港交税?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3-5-20 8:13:00 人气: 标签:
香港税务局规定一间香港公司成立到18个月的时候会有收到税务局的税表,需要你作报税。 香港公司报税可分为两种:第一,DORMANT A/C(业务不活跃,也就是俗称的0申报)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 1. 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2. 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3. 没有经营任何业务。第二,AUDITOR'S REPORT(核数师报告)《香港公司法》规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因为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请海外利得,申请获批准后就可豁免相应税款,但亦必须要做一份相应的核数师报告。  这个也是很多人注册香港公司之前容易忽视的地方。
如果你公司有业务运作,但是却做0申报严格来说就是瞒税行为,税务局有7年的追溯期,一旦查到了公司董事将承担瞒税责任,最高罚款3倍税金,监禁3年。因为香港公司作正规的核数师报告需要做帐、会计师审计、免税申请,这些都是需要会计师费用的。一些代理公司咩有这块专业所以也就不会和客人说明合法的报税要求,导致一些客人作了0申报而不知道已经有了瞒税责任。另外也有一些朋友业务有运作但是运作量不是很多,考虑到节省核数师审计费用,所以也会选择0申报。
最后是做0申报还是正规的核数师报告归根结底还是由你公司董事来决定,代理公司只是代为处理,没有任何的责任。所以从我们的角度都要给到这些分析告诉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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