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罗里达州提供各行各业许多税务优点使其在佛州能够创业成功,佛州的立法机构也不断的修改税法以使佛州能够吸引企业在此设立并扩厂. 佛罗里达税收制度的优势:
1、无公司营业所得税–凡是公司设立为合伙事业, 公司即可免缴公司营利所得税. 2、无公司营业所得税–凡公司设立为S-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即免缴营利所得税. 3、无个人州税- 佛州宪法保障佛州居民均免缴州级个人所得税. 4、无州级的连琐税- 股票资金免缴此税. 5、无州级的财产税. 6、无财产税- 企业的库存免此税. 7、无财产税- 货物在180天内将再运出佛州,即可免缴此税. 8、无销货税及使用税- 货物在佛州制造并将运往别州销售即可免缴此税. 9、无销货税- 购买原料并将在佛州作最后的加工包括包装材料以便出售. 10、无销货税–锅炉使用之燃料免缴此税. 11、无销货税- 气电共生之电费免缴此税.
下列各项免缴销货税与使用税:
1、半导体业之生产设备或研发用设备 2、在佛州新设或扩厂的公司采购生产用机器设备 3、在采购合于免缴销货税之生产用机器设备时,所产生之工资、零件及原物料可免缴25%的销货税, 最长可免缴四年 4、生产产品时所使用的电费之使用税可连续五年免缴80%的使用税 5、合于规定的飞机的零件、 改装、及维修 6、商业用之太空计划, 例如: 发射太空船、 收费载重及燃料费、在佛州太空中心使用的机器设备 7、研发产生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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