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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罗里达州各类型公司特征比较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0-1-6 23:38:55 人气: 标签:

控制权

独资公司﹕业主在公司决策上有绝对的权力。

合伙公司: 司的控制权由合伙人共有,根据合伙同意书解决纠纷,合伙人对自己及其他合伙人的商业行为负有责任。

股份公司(一般或S股份公司)﹕控制权决定于股票之持有,即拥有51%

股份的股东有作政策性决定的权力。股东经由一般董事会议及每年一度的股东大会行使控制权,董事会的决议必须以会议记录存档,小公司的作业形式也许较具弹性,但会议记录绝不可免。公司干部的不当行为必须对所有股东负责。

结构

独资公司﹕个人直接拥有独资公司的资产

合伙公司﹕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拥有公司的资产,此一合伙关系可经由合伙人之间口头或书面方式同意,合伙人数没有限制,这是一种最具弹性的公司形式,公司结构可按合伙人的个人需求组成。一般合伙公司是最简单的公司形式,所有合伙人按照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及资,摊亏损及责任。此类公司通常以有限公司形式营业,但至少有一个合伙人担任总负责人。一个有限公司合伙人的负债额绝不超过他的投资。

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以一个独立法人的身份拥有公司资产,而股东拥股份公司。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限制,可以是个人,合伙公司,信托基金或其他股份公司。作为一个股东可享有特优股票的权利。

S股份公司﹕在公司结构方面S股份公司比一般公司有更多的限制,根公司法,股东人数最多不能超过三十五人,所有股东必须是个人,仅有某些信托基金为少数例外。没有特优股票的特权,在某些条件下,所有股东必须是美国居民。所有股东必须同意S股份公司的形式。

责任

独资公司﹕由于公司负责人个人对公司所有的负债负责,因此,债权人可以强迫公司负责人以个人资产偿还公司负债。

注意﹕如果公司负责人无法投保以降低个人损失,则需重新考量,此一公司形式是否恰当。

合伙公司﹕对行为不当所造成的损失,总负责人以个人名义负责或与其他合伙人共同负责;而对合伙公司的负债及责任,则与其他合伙人共同负责。任何总负责人垫付的金额有权向其他合伙人报销。公司的负债可能会影响到总负责人的私人财产,然而,有限合伙公司的负债则不会对总负责人的私人财产造成损失,只是他们的投资担有风险。

注意﹕通常有限合伙公司成立时是以一个股份公司担任总负责人,因此,合伙人不会承担个人风险。

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对股东而言是一个独立的法人组织,债权人仅能控告公司以公司资产作为赔偿。在某些风险较大的企业,股东利用此种股份公司形式来保护自己以免担负个人责任。

注意﹕公司应备有相当的资本及保险,以避免因滥用此种公司的优点而引起刑事或民事责任。在公司从事多项业务发展时,可成立子公司来保护母公司或已经存在的子公司的资产,以免受到新成立的子公司的负债的影响。

S股份公司﹕ S股份公司在公司负债方面与一般股份公司相同,然而S股份公司不能成立子公司,股东如要将两个公司的负债分开,必须重新成立另一个S股份公司。

所得税

独资公司﹕比照个人所得税率直接征收独资公司所得税,因佛州目前不征收个人所得州税,公司负责人只需缴付联邦所得税(高限为31%) 。此外,亦需根据公司所得缴付社会安全,残障及医疗的自由业税。公司所得税与负责人的个人所得税一并申报

合伙公司﹕合伙公司并不需要缴所得税,其报税目的仅在于保存资料。公司的盈亏乃按照同意书上所注明的合伙人投资比例,由合伙人分担。无论合伙人是否得到实际收益,仍需按投资比例申报所得税。公司根据所得缴付社会安全,残障及医疗之自由业税。各合伙人在某些收入支出项下的分担或有不同,在各合伙人个人的资本利益前提下,公司的盈亏亦可能按不同的比例分担。

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是一个根据公司利润申报所得税的课税实体。在佛州,目前联邦税率的高限为34%,州税的高限为5.5%。如公司的净收入低于$75,000,则前$50,000的联邦税率为15%,其余$25,000为5%。佛州没有课税低限,股东仅在获得报酬时才需按其个人所得税率申报,因此有同时申报公司所得税及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双重课税的情形,联邦及州税的总税率大约为67 % 。然而,股东的报酬并不需缴自由业税(FICA)。公司的亏损虽不能转移由股东负担,但也许可抵销未来几年公司的收入。佛州遵守联邦政府法规。

S型股份有限公司﹕ 通常S股份公司并不缴付联邦所得税,公司的盈亏是由股东分担,公司只申报税务资讯。股东将从K-1表格上得知应分担的盈亏数额,股东将此一数额连同个人所得税一并申报。公司的利润及亏损绝对依照股份的比例来分摊,无论是否实际得到收益,股东必须根据股份申报所得税。 S股份公司目前并不缴付 佛州州税。

管理

独资公司﹕负责人全权管理公司。

合伙公司﹕各总负责人分担相等的管理权力,但通常选定一人为管理合伙人。管理职责于同意书内指明,并无正式的干部组织。有限合伙一般并无管理权责而由总负责人负管理责任。但根据新修正的合伙条款,有限合伙人也可对公司较次要的决议提出有限的参与。

股份公司﹕股东选出董事会负责决定公司的主要政策,董事会成员推选干部, 管理公司日常运作,干部的职位明订于公司章程,亦可由董事会根据章程指派,一人可担任一个或公司所有的干部职位。

S股份公司﹕ S股份公司的管理办法与一般股份公司相同。

成本

独资公司﹕独资公司负责人必须向营业所在地的郡政府及市政府缴付相关的营业执照费,如果公司名称与负责人名字不同,亦需向佛州州政府申请公司虚构名称并缴相当费用,但独资公司无需负担每年一缴的其他维持费用。

合伙公司﹕合伙公司需支付律师起草及谈判合伙同意书之费用,同意书的内容及谈判越复杂,律师费用越高。一般合伙及有限合伙公司为了正名,需向佛州州务院申请公司成立,并付申请费。

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每年必须向佛州州务卿办公室缴付公司申请费,其他额外开支包括公司章程起草,公司会议记录及股东同意书等文件的律师费用。

S股份公司﹕ S股份公司的成本与一般股份公司相同。

优点比较

独资公司﹕相形之下,独资公司结构简单,开支有限,税率较低且无双重课税。

合伙公司﹕具有高度弹性,且容许合伙人自行决定负担公司盈亏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较低,亦无双重课税。佛州对合伙公司不征收股票税。对有限合伙公司而言,责任也相对减少。

股份公司﹕股东责任有限,股东仅在获得报酬时申报个人所得税。公司若将净所得($75,000之内)作再投资,则公司所得税率较个人所得税率为低。

S股份公司﹕责任有限且个人所得税率较低。

缺点比较

独资公司﹕公司负责人负担无限个人风险。

合伙公司﹕一般性的合伙人负担无限个人风险,某些合伙结构复杂,尤其是有限合伙及公司合伙形式,公司盈亏分摊不均,税规复杂。

股份公司﹕双重课税,公司必须完全承担亏损,无法将亏损由股东分担。股票持有者必须缴付佛州股票税。

S股份公司﹕目前佛州州法限制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为了提高岁收,S股份公司未来有被课税的可能。公司亏损必须按照比例由股东分摊,公司结构弹性有限,无法针对个人利益调整。股票持有者必须缴付佛州股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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