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法国公司的管理体系严谨,没有所谓空壳公司的概念,公司一旦设立就应该正规合法运作,同时成立法国公司的中国企业,其目的是要正式运用法国的品牌形象,来争取国内外市场。所以服务项目全而多,使之达到标准的欧洲公司的整体形象与实力。所以其费用自然比注册一家香港或美国的离岸壳公司要高。不过法国公司极富利用价值,现在许多国内公司和欧洲进行品牌联营,一年光商标贴牌的费用就可能达到数百万元人民币。所以,虽然总费用高于香港、美国公司,但创造价值的潜力较大,其效果也截然不同。 在法国注册公司特点;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最少是8000欧元。 注册时最少实际资本一般为1500欧元;1500欧元的资本必须于注册时到位。其余必须于注册后5年内到位。 股东 最少有一个股东。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并且可以是任何国籍的居民或法人。股东人数最多不可以超过50人。 董事
最少有一个董事,该董事必须是自然人。董事可以是任国籍的人,并且不必居住在法国。 公司秘书 法国公司并不需要委任公司秘书。 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位于法国,投资者必须提供例如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本公司可以代为安排。 公司名称 所选名称不能与已注册名称相同或太相似。公司名称也不能含有与法国政府相关或保险等字样,除非另外行申请相关的牌照。 财务报表 对小规模公司的财务报表没有特定要求。公司也不必提交财务报表予任何政府部 具体成立条件 需最少一个股东 需基本股本8000欧元(首期1500欧元) 须由一位或以上经理(等同其他于其他地方注册之公司的董事)。经理为法国公司合法代表人,代表没有任何国籍限制。 申请人需递交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申请人为公司) 国内公司简介 至少一名国内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影印件并标明各自股份(1份) 填写“公司委托书”、“个人委托书”(固定格式)签署协议书和授权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