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塞舌尔与中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1999年8月30日,塞舌尔与中国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使得塞舌尔成为最早与中国签订税务协定的海外离岸属地,双方在税务信息交换及避免双重征税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加强。正是由于此协定的签署,2008年开始,中国对于国外公司从中国取得的股息征收股息预提所得税,中国对于塞舌尔采用优惠税率5%,比其他没有签署税收协定的离岸属地低一半(如BVI为10%)。塞舌尔与中国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全文如下:中华人民
类别:法律条文 作者:Paul 日期:2009-12-18 09.56.26 点击:688 评论:0

BVI公司股息预提所得税

由于BVI公司优良的特性,因此被广大的国际投资者用作投资工具和平台,BVI一直以来位于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前三名。BVI公司的一大优势就是,BVI政府对于当地注册的商业公司BC免去所有一切税项。但这仅仅说明BVI公司可以不在BVI当地缴纳任何税款,但是BVI公司就其源于其他地方的收入是否需要交税,就要根据各国的不同要求而定。因此对于BVI公司源于中国的收入,按照中国目前的税法规定需要交纳税费。自
类别:注册BVI公司 作者:paul 日期:2009-11-29 21.57.57 点击:1832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