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了国际标准期刊号(ISSN)或国际标准书号(ISBN)之后,并非出版许可,要想在香港合法出版,必需办理香港本地书刊注册。
根据《书刊注册条例》 (香港法例第142章)的规定: 任何新书刊的出版人,须于该书刊在香港出版 、印刷 、制作或以其他方式制成后1个月内,将该书刊5 本连同附属该书刊的所有地图、图片或其他刻印,免费送交书刊注册组登记。 任何人违反《书刊注册条例》, 即属犯罪, 一经定罪, 可处罚款$2,000 。
毋须注册的书刊 1、每星期出版不少于4次的报章。 2、并非提供予公众人士的书刊。 3、内容纯粹是价目表、销售目录 、商业通讯或商业广告的刊物 。
你需要提供的文件——
本地报刊注册申请表(需本地报刊东主、承印人、出版人及编辑的详情) 条形印章; 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Business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的原件或扫描电子文本。 如果是社团,则提供社团注册证明书复印件。 必需提供至少一人的护照或香港通行证。
全部完成后你将得到的文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影视及文化娱乐事务管理处颁发的文件; 可在报刊上注明(本刊已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 费用
首年:6,000元人民币 (如是社团,需增加500元人民币) 年费:以后每年3800元人民币
时间:一般需时约20个工作日(该时限是指全部文件到达北京的时间,不包含由北京快递到其它地区的时间)。
一般国内人士申请国际书刊号主要用于赠阅或内部交流,这样的,就不用申请香港书刊注册了。
易代通专业办理香港书刊注册,任何问题随时联系我们010-59792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