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摩亚在80年代末通过有关境外公司注册的法令,在一九八七年及次年颁布国际公司法及相关法例。而后为更简明且符合亚洲市场之需要,国际公司法修改诸多规定:允许使用中文名称和章程,注册股本可以为100万美元,并无收取任何附加的政府资本税费,且萨摩亚公司的注册资本额无论多少,其政府年费都不变。 萨摩亚签署了南太平洋区域经贸合作协议并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建立了特别贸易关系,大多数出口产品享受免税待遇。类似的还有对欧盟国家出口的科托努协议和对美国、日本出口的一般性特惠制关税协议。
因此,以萨摩亚公司投资中国,设立外资公司,就必须对其主体资格文件进行公证认证,程序如下: 经过以上三步完成之后的文件拿到中国来使用才是被认可的。 萨摩亚公证认证的整个周期一般在15-20工作日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