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8月30日,塞舌尔与中国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使得塞舌尔成为最早与中国签订税务协定的海外离岸属地,双方在税务信息交换及避免双重征税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加强。正是由于此协定的签署,2008年开始,中国对于国外公司从中国取得的股息征收股息预提所得税,中国对于塞舌尔采用优惠税率5%,比其他没有签署税收协定的离岸属地低一半(如BVI为10%)。塞舌尔与中国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全文如下: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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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条文 作者:
Paul 日期:
2009-12-18 09.56.2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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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舌尔作为新兴的海外离岸属地,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由于积极采取透明的税务体系,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税务协定,因此,塞舌尔一直处于国际经合组织公布的不合作国家“黑名单”之外,有着良好的国际声誉;注册资本可以是一百万美元,而无增加的政府费用;注册及年审费用低廉,有竞争力,且终生固定;与中国签订税务协定,以塞舌尔公司投资中国,股息预提所得税减半,为5%;同时,塞舌尔是世界上注册国际商业公司速度最快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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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公司使馆认证 作者:
Paul 日期:
2009-12-03 12.48.1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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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舌尔国际商业公司法(IBCACT1994)塞舌尔是世界上注册国际商业公司速度最快的地方之一。高效的体制和积极主动的办事人员便于快速建立此类充满活力的法律实体。当天即可成立公司,业务操作员办事高效。在塞舌尔的注册过程简单易懂。《1994年国际商业公司法》管理离岸公司的经营。附件下载:/塞舌尔国际商业公司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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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条文 作者:
paul 日期:
2009-11-09 08.24.0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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