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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的唯一董事可否同时担任秘书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0-2-9 23:06:08 人气: 标签:
不可以。香港《公司条例》第154(1B)条明确禁止唯一董事兼任秘书。此外,《公司条例》第154(4)条规定,如一间香港私人公司的法人团体秘书的唯一董事也是该公司的唯一董事,则该公司不得委任该法人团体为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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