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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名称「相同」是什么意思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0-1-27 8:08:33 人气: 标签:

在香港,决定一个公司名称是否与另一个公司名称「相同」时,不须顾及某些字或词和该等字或词的缩写,以及该等字或词及缩写的字体、大小楷字母、重音符号、字母之间的空位及标点符号。这些字或词包括作为英文名称第一个字的定冠词,以及在英文名称末端出现的 "company","and company","company limited","and company limited","limited", "unlimited","public limited company", 及在中文名称末端出现的「公司」,「有限公司」,「无限公司」和「公众有限公司」;而英文的「and」和「&」;「Hongkong」、「Hong Kong」和「HK」,以及「Far East」和「FE」则分别视为相同。

此外,一些可相互交替使用的中文字会被公司注册处处长视为相同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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