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香港公司正在注销途中,可以向政府提出终止注销申请,但也要看提交的时间,如果提交时间已经很长了,那也终止不了了。如果公司已经完成注销手续了,那就恢复不了,只能用同样的香港公司名称进行重新注册了。 在进行香港公司注销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任何人明知或不顾实情向当局提供任何在要项上属于虚假或具有误导性的资料,可处罚款及监禁; (2)有关公司注销的申请将会在宪报上公布两次; (3)在首份宪报公告刊登后,将有三个月提出反对的期限; (4)当局如在该段期间没有收到反对信息,便会刊登第二份宪报公告,届时该公司即告解散; (5)申请人会在撤销注册的程序完成及该公司解散之后接获通知; (6)不反对撤销注册的书面通知在申请人向注册处长递交申请之前,必须取得当局不反对撤销注册的书面通知; (7)在要求税务局长签发不反对撤销注册通知书时,可能会被要求提交核数师报告及报税表或缴交商业登记证费,故在撤销注册是可能会牵涉到核数及商业登记证费用; (8)在撤销注册程序进行的期间,遇到了公司成立周年日,公司仍需按时提交周年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