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很多关于离岸公司避税方面信息,但还是糊里糊涂,所以想问个问题,希望有高手解惑。 做为个人,半个SOHO,假如我注册香港公司A;那我接到一个订单客户C,总价值1000RMB,客户直接打到我离岸公司A的账户;那么我拿这1000RMB找国内厂家B,厂家B通过买原材料、生产,开票17%卖给我离岸公司A,然后我在通过离岸公司A的中转卖给客户C,流程应该是这样。 问题: 1、离岸公司的避税在哪里?即使出口退税不是应该退给厂家B么? 2、应该避的是17%的增值税么?我怎么没看到我在哪方面避了税呢?
香港公司对于不在香港本地实际经营的公司,只收取一种税叫利得税,而利得税是跟据地域原则来收取的,香港公司不在香港本地实际经营,公司收入不是来自于香港本地公司和各人,公司没有在香港雇佣员工租赁写字楼,那么就不需要交利得税,每年只要办理香港公司报税就可以了。 外国客户打款至离岸账户,离岸户转报关金额至工厂核销退税,离岸公司利润因不在注册本地获得可申请免税,您香港公司账户内的收入都是不需要交任何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