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做进出口代理,近期做想做一离岸公司。但是有问题弄不明白,还得求救啊 国外客户采购时直接把货款已经给了工厂,因为单笔金额不大,但是我们帮其出口时是好几个家的货物一起走的,金额也就大了。现在出口了货物实际没有货款回来,这怎么解决啊?会不会有法律问题啊,因为做外贸不久,很多都不懂。 听说有些代理公司是从自己的离岸公司里汇钱进来的,具体怎么操作啊? 可以不用直接汇到工厂啊,可以如下办理: 1、香港公司首先和国内工厂签订购货合同,货物出关后其所有权转移给香港公司。 2、香港公司同国外客户签订外贸合同,同时香港公司要求货代公司改提单,重新出一套以香港公司为抬头的提单,接着要求船运公司直接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即可。 3、国外客户先把货款打入香港银行账户里,你再将采购成本划入国内工厂进行外汇核销。留存在香港银行账户内的利润由于不是来自香港,可以申请海外利得,做到合理合法不交税。 海外公司转口贸易进口可以合法降低税务成本,灵活付汇 离岸公司货物途径: 国外卖家-------货物销售地(中国) 离岸公司货款途径: 国外公司-----A------ 离岸公司-----B------ 进出口代理公司 A: 大陆采购打货款到离岸公司再转账给海外供应 B: 离岸公司打采购货款到海外供应公司 C: 物流直接海外发货到大陆,由国内报关公司安排清关 D:离岸公司给外商开证,报关和清关是代理来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