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们是贸易公司,自己进出口,在HK有公司,跟国外的客户做贸易,货物需要退税。这样操作可以吗: 1、报关用的箱单和发票:卖方写我们,买方写HK;给客户清关的箱单发票:卖方写HK,买方写国外客户。 2、报关单:经营单位和发货人都写我们,目的国写国外客户。 3、提单:发货人是我们,收货人是HK,然后由HK背书给国外客户。 4、CO:发货人写我们,收货人写客户。 注:1,货物需要退税,税务局要提单复印件。 2,我们是自己出口,所以不用担心客户信息的泄露
香港公司没有进出口权,退税要找代理,或者买单出口 代理公司:报关,核销,退税,采购只要形式发票 第三方单证:CO,质检等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香港公司是没法做的 离岸公司:提单shipp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 客人:提单 Consignee ,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 出口报关和客户进口清关互不影响,单据也是独立的,最终给到海外客户提单可修改为离岸公司抬头(可委托货帮修改,用于保护客源) 外国客户打款至离岸账户,离岸账户转报关金额至工厂核销退税,离岸公司利润因不在注册本地获得可申请免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