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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公司操作问题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2-5-31 9:54:56 人气: 标签:

1.如果开的香港离岸公司(或者其他离岸公司),产品从中国大陆发到美国,发票抬头是写自己香港离岸公司还是合作大陆的公司名。
2.SOHO
有的也做零售的。如果产品有牌,有吊牌,有价格,发票上能虚写吗?虚写是不是要把吊牌或者价格咔嚓掉?有的产品上有别的公司名电话,这些需要在意吗?
3.
有没有人想开离岸,后来想真的到本土去定居,离岸公司能转本土公司吗?

1、香港有限公司首先和国内工厂签订购货合同,货物出关后其所有权转移给香港有限公司。
2
、香港有限公司同国外客户签订外贸合同,同时香港有限公司要求货代公司改提单,重新出一套以香港有限公司为抬头的提单,接着要求船运公司直接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即可。
3
、国外客户先把货款打入香港有限公司的离岸账户里,你再将采购成本划入国内工厂进行外汇核销。留存在香港公司帐户内的利润由于不是来自香港,可以申请海外利得,做到合理合法不交税。

牌子你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要保留,本土公司需要你在当地有实体运作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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