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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公司和香港公司之间的问题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2-4-26 11:17:14 人气: 标签:

我公司有注册香港公司,在国内东亚银行开的户,最近和一个香港客户之间有谈业务,目前订单已经确定,他们坚持向我们公司账户汇款,这样就要造成他们公司(完全实际的香港公司) 向我们在东亚银行的离岸账户汇款的问题,这样会不会影响到我们今后的年审?我们之前一直是做的零申报。

这个会影响公司税务零申税的,香港公司零报税需满足以下三点:

★ 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 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 没有经营任何业务(业务包括在港业务和不在港业务)。

香港公司要合法报税合理避税,即申请海外利得免税首先必须满足几个条件:
1
、合同不是在香港当地签的;(通常情况合同上会有签约地)
2
、客户也不是香港的;(买家和卖家)
3
、货物也没有在香港当地报关;
4
、没有在香港当地设立实体的OFFCIE和聘请当地的员工;
5
、接单不在香港完成;
 
货物经香港转船运输是可以的;
 
货物香港停留再发运是不可以的。
报税基础单据四大类:收入,支出,银行月结单以及行政费用

不满足零申报的,而选择零申报操作,就会有风险,很多人说零申报有风险就是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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